2015年2月10日,霍邱县高塘镇龚某某回家时,推开卧室门后,竟发现一陌生男子躺在自己的床上酣然大睡,室内也被翻得乱七八糟,当时惊吓不小。男子醒时,声称自己姓冀,龚某某怀疑冀某是小偷,遂打电话报警,民警赶来将其逮住。
霍邱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冀某于2015年2月至3月期间,先后多次流窜到霍邱县高塘、白莲、邵岗三地,选择作案地点,趁居民家无人,通过翻墙、撬锁等手段,窃取现金、自行车、电动车等财物,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盗窃次数竞达十六次。当冀某在龚某某家行窃时,因天色已晚,有些犯困,想睡一觉才走,没想到这一觉却睡过了头,便发生了开头荒唐的一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冀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共作案16起,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且冀某曾于2014年因盗窃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系累犯。经合议庭评议后,对被告人冀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
(作者:周明俊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