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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疯卖傻欲逃责 机关算尽仍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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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7-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张三(化名)在作案时头脑清楚、动作敏捷,表现得生龙活虎,在审理阶段却以种种理由申请取保候审。因其在作案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最终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生效后,张三的父母以张三在医院住院时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为由向法院提出张三是否有精神疾病及是否具有服刑能力的鉴定申请。
法院在受理鉴定申请后,依法确定了鉴定机构。在鉴定时,张三双手被其亲戚捆绑、头发混乱、面容憔悴被搀扶到鉴定机构。在鉴定人向张三问话时,张三表现的前言不搭后语。但鉴定人通过科学的鉴定方法检查结果是:意识清晰,接触欠合作,对答切题;未引出感知觉障碍;思维联想通畅,未引出确切的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对被判刑感到冤枉;记忆、智能正常;情感反应适切;注意力能集中;定向力完整;对自身处境能认识。脑电地形图大致正常。颅脑CT平扫未现明显异常密度灶。鉴定意见:张三目前无精神障碍、目前有服刑能力。据此,本案被告人张三最终被收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些罪犯在作案时身强力壮、气焰嚣张,但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就谎称自己百病缠身,借以逃避法律的惩罚。法官想告诉那些有类似想法的犯罪分子,要想免于牢狱之灾就不应该触犯刑法,在触犯刑法后就不要心存妄想,企图通过装疯卖傻等方法蒙混过关,逃避法律的惩罚。

(作者:王子运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