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玩忽职守案,该案的两被告人因玩忽职守致国家和人民利益受损,依法构成玩忽职守罪,因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被告人朱某、贾某经公开选聘,被聘任为霍邱县国土资源局某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土地建设监察协管员,其主要职责对责任区域内用地和建设行为实行全天巡查管理,对责任区域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国土部门和乡镇政府汇报。2012年至2013年,朱某、贾某具体负责三个行政村的土地建设监察协管工作。此期间,由于二人未能履行法定职责,造成责任区域内四千余平方米耕地被非法占用建房,基本农田被违法占地建房三千多平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贾某受聘担任土地建设监察协管员,负责对其责任区域内用地和建设行为巡查,并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二被告人未尽到巡查发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并及时报告的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二被告人认罪且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程伟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