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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法院:召开民事发回、改判案件分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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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8-0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8月4日下午,霍邱法院召开上半年度发回、改判民事案件分析会,该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审管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2015年上半年被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14起民事案件进行分析研讨,查找了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了原因教训,研究制定了解决方案。
会议通报了该院上半年发回、改判的案件情况,分析了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原因,并总结经验教训。各分管院领导对案件进行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此次分析研讨,总结出了对案件审理的最佳处理方法,对法官提高办案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院院长吴立新针对发回重审、改判的民事案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增强责任心。承办法官要坚决避免因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二是要正确认识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通过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三是正确面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细化分析,实际上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在平时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严密,尤其是细节上要把握好,努力提高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把所有的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作者:周明俊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