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们法官了,谢谢你们法院!”近日,当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上门把救助金送到年近70岁的申请人贾某手上时,老人热泪盈眶,连连重复着这句简朴的话语。
家住霍邱县潘集乡李岗村的申请人贾某,现已近七十高龄,身患多种疾病,长年累月地需药物治疗。家属李某因为一起工伤事故,现已丧失劳动能力,膝下一子患有精神病,因无生活来源,全家仅靠低保艰难生活。
2015年5月,贾某拖着虚弱的身体来到法院,申请对造成其受伤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徐某强制执行。该院第一时间立案后即着手调查被执行人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徐某常年在外,没有固定生活来源,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执行干警主动深入申请人家庭,在详细了解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后,承办法官及时汇报,该院立即研究启动执行救助机制,决定为贾某发放5000元的执行救助款,切实解决老人一家的燃眉之急。
在执行工作中,像贾老汉这样的执行案件还有很多,其中相当一部分申请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而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致使申请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生产生活,也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为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破解“执行难”问题,霍邱县人民法院一方面深入群众,走访基层组织,重点了解重病患者、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特殊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情况;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执行救助机制,多方筹措款项,尽可能地为涉诉困难当事人排忧解难,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已通过执行救助机制发放执行救助金近6万余元,惠及十多个困难家庭,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困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张丁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