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棚人民法庭坐落在舒城县西南部,春秋山、华盖山、高峰山群山环绕,是典型的山区法庭。全庭共有审判员两名,助理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一名,聘用人员两名。六名干警经过千锤百炼,造就了一支作风顽强,有战斗力的政法团队,维系着三百平方公里辖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先后被授予“全省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优秀法庭”、“红旗庭”、“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集体”、“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庭长江泽金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一次,副庭长宋万军法官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全县优秀政法干警”。
立足本职,狠抓审判执行工作
审判、执行工作是基层法庭的核心工作,其他工作都是为审执工作顺利进行的辅助性工作。河棚法庭尤为重视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河棚法庭承办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紧盯质效,宏观把握法庭案件质量。法院为量化业务部门案件质量,对自立案开始至裁判文书上网流程中的二十五项指标予以评估,是业务部门办案质量的晴雨表。河棚法庭要求各承办法官密切关注其案件质效,针对薄弱项目进行分析,号召法庭干警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力求每一项指标都达到全院顶尖水平。正是从宏观上重视案件质效,法庭在案件质量评估中长期保持优秀水准,三次荣获“红旗庭”荣誉,位列全院舒城法院各业务庭之首。
二是重视调解,最大程度保证案结事了。调解工作是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本着“能调则调,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确保“案结事了”,法庭高度重视庭前调解,强调当庭调解,重视庭后调解,并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对于宜调不宜判的诸如邻里纠纷,法庭通过与镇政府、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机关密切协作,集中化解该类矛盾。由于重视调解工作并善于抓住纠纷的主要矛盾,案件调解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河棚法庭案件调解率一直保持在60%以上,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不到2%。汪泽志及宋万军两位法官先后荣获法院季度“调解之星”荣誉,宋万军法官被评为2013年度法院调解能手,2013年法庭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评为“全省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三是攻坚克难,力将执行工作进行到底。执行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院满意度,关系到法院司法权威,也关系到辖区社会稳定。河棚法庭将被执行人身份信息造册登记,不间断地进行财产查询,让抱有侥幸心理的在银行存款的被执行人无可逃遁。同时,针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老赖”,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汤池镇申请执行人朱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六级伤残,下身瘫痪在床,家中仅靠妻子郭某苦苦支撑。被执行人方某逃避执行,迁居外地,判决生效后未给付一分一厘。法庭一方面替朱某申请司法救助,一方面积极找寻方某藏身之所,最后得知方某一直藏匿于苏州市某乡镇,并获取了其联系方式。法庭通过电话联系,敦促方某立即返回舒城支付赔偿款,并告知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方某慑于法律威严及法官锲而不舍的精神,最终与申请执行人朱某达成分期支付协议,现已支付赔偿款三万余元,保证了朱某的正常生活。
对辖区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法庭也非常重视。一次查询中,发现被执行人汪某某、谢某某夫妇存款线索,为了不打草惊蛇,法庭干警牺牲双休日时间,火速奔赴河北保定,成功执结了这起案件,在当地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近三年来,法庭执结该类型案件近二十起,到位标的额近百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支持了辖区党委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
服务到位,彰显为民本色
为了让辖区群众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庭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
一是设立诉讼服务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及诉讼咨询服务。法庭诉讼服务室设立于2014年年初,是法院最早设立的诉讼服务室之一。两年来,开展法律诉讼咨询1000余人次,为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实行全天候值庭制度。为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奔波,解决群众因外出务工、节假日或午间才能参加诉讼的问题,法庭向社会公布法庭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便于当事人及群众及时联系办案法官。同时要求法庭全天候有当值人员在岗,对有急切法律需求的群众及时接待,对群众询问的法律及诉讼难题及时作出答复等等。
三是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和互动。包括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庭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组织座谈;走访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其征求意见,倾听宝贵工作建议等等。
四是加强法庭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力度。法庭巡回审判采取定期开庭与定点开庭相结合、巡回开庭与就地办案相结合的方式。两年来,河棚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二十余次,近距离地接触当事人,贴近百姓,既宣传了法律,又加深了感情,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五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送法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法庭多次到辖区行政村调解纠纷、参加综治维稳工作。同时走进企业,向安徽德昌苗木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受到企业负责人的热烈欢迎。2014年“12.4”法制宣传日前,法庭法官还走进汤池镇城冲中心学校、城冲中心小学,各上了一堂生动朴实、别开生面的法制课,受到师生们的热情称赞,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
改进作风,筑牢防腐堤坝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是河棚法庭干警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群众的信任是对法庭工作最好的褒奖,是法庭工作最好的助推剂。为此,河棚法庭开展了一系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举措,自觉抵制“四风”、“六难三案”。
在如火如荼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活动中,河棚法庭利用最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了“规定动作不折不扣,自选动作丰富多彩”。在学习教育中,采取听领导讲课、集中学习、互动讨论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形式。为学好基础理论,要求法庭干警认真记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利用法庭干警驻庭时机,加班加点集中组织学习讨论。并注重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听取意见建议。在听取乡镇及对所有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对一些重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防腐抗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法庭每天处理纠纷,案件涉及当事人方方面面利益,需要法官自觉抵制诱惑,筑牢防腐堤坝。河棚法庭要求办案法官秉承公平正义理念,拒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当事人请客送礼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严厉批评;在每个案件均附有一张廉政监督卡,在结案前由案件当事人填写,对法官的办案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同时,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近期反腐案例,真正做到不敢腐、不想腐。
虽地处深山,仍甘之如饴,河棚法庭干警凭借着对法制工作的热情与忠诚,在大山深处为十万百姓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充当着新时代大山深处的法制先锋!
(作者:王金锁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