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来到我家开庭,可给我解决了难题,我走路不方便啊!”近日,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法庭的法官们来到65岁老太太陈某某家中,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陈某某激动地拉着法官的手表示感谢。
2015年7月9日6时,刘某驾驶小轿车沿某乡村小路行驶时,占道行驶与相对方骑电动车的陈某某相撞,造成陈某某受伤。此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某无责任。日前,陈某某起诉到舒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刘某及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23659.1元。
虽然双方分歧不大,但是庭审仍然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当场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了迅速有效地化解。
(作者:张树光 李万林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