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执法力度,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局抽调专人专项开展计生案件执行突击月活动。日前一起耗时三年的计划生育案件抚养费征收工作顺利执结。
被征收对象张某和朱某于1999年2月结婚,2000年7月生育第一个男孩,2012年5月又违法超生政策外第二个男孩,舒城县人口计生委针对他们的违法生育事实,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于2012年9月4日对该夫妇下达了社会抚养费59440元。该夫妇金缴纳3000元后就拒绝缴纳,舒城县人口计生委于2012年12月申请舒城县人民法院对该夫妇社会抚养费征收进行强制执行,执行金额为56440元,但该夫妇近几年一直在山西打工,乡村两级一直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所以该夫妇至今未履行缴纳义务。后计生委了解到其夫妇现已回到舒城县城关镇生活,经济状况良好且拥有奥迪轿车一辆,所以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二局在掌握情况后及时传唤了被征收对象张某,张某态度强硬、言辞激烈,在整整半天的劝说未果后,向其下达了拘留通知书并送去拘留所,将张某名下红色奥迪轿车扣押至法院,由于车辆情况复杂,直到晚上十点多才顺利完成。意识到此次法院执行力度之大,重视程度之高,朱某于第二天主动缴齐了全部社会抚养费用,一起长达三年的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作者:薛明玉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