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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赌博机容留未成年人参赌 非法牟利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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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9-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014年5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某在其经营超市内摆放游戏机并容留未成年人赌博以营利,在近一年时间内非法获利两万余元。经六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鉴定,3台游戏机共13个基本操作单元具备退币功能,系赌博游戏机。赌资及违法所得计27126元已被霍邱县公安局没收、追缴。
2015年5月21日,李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其在超市摆放老虎机、捕鱼机供他人赌博获利的事实。
霍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设置赌博机进行渔利,且容留未成年人参与赌博,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应予惩处并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确认。案发后被告人李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作者:潘纪红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