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到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市场价5万至11万元的轿车,以为自己交了好运的雷某却被警方查获。2015年8月26日,霍邱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雷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3月,雷某通过微信认识了网友“呵呵”,“呵呵”告诉雷某,朋友“明哥”那里刚来一辆别克“瑞风”轿车,可以便宜卖给雷某。双方以8400元成交并约定在霍邱汽车站付款交车。雷某在网上查到该款车售价8万至10万之间,想到自己仅花了不到1万元就买到了车,心里十分欢喜。第二天,雷某前往约定地点与“明哥”见面,付款后将车开走。
2015年4月15日,雷某驾车行驶至城关新街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系赃车。
霍邱法院审理认为,雷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轿车,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雷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其非法购买的赃车已追回,并发还给失主,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周明俊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