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孙岗法庭的执行法官们不辞辛苦,远赴千里之外的浙江省温州白石镇顺利执结了一起“执行难”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执行难”,难在被执行人无处寻
2007年5月,年仅17岁的黄某在回家的途中不幸被骑电动车的王老汉撞倒造成脑部受伤,案经六安区、市两级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王某赔偿黄某各项损失5万多元。可王老汉就是不认赔钱的理,自2008年2月起便携全家老少一起背井离乡,开始了外出打工的逃债生活。该案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后,经法院查询金融、房产、车辆等有关部门信息,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一家长期外出打工,呈下落不明状态。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而受伤的小黄不仅学业戛然而止,而且每天还要遭受着伤病折磨。怎么办?小黄母子的遭遇,让孙岗法庭执行法官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在外躲藏多年的被执行人王老汉找到,给申请人黄某一个满意的交待!随后的几天,经多方打听、认真排摸,在终于查到王老汉有个亲弟弟住在六安市南二十铺做生意的信息后,孙岗法庭的法官们便立即驱车登门说明情况,阐明道理,要求配合执行。功夫不负有心人!根据掌握的信息,“王老汉一家就躲在浙江温州白石打工,但具体地址不详。”这条信息虽然范围很大,但也来之不易。接下来,怎么执行、要不要去一趟浙江、能不能找得到被执行人等等问题在庭里研究讨论时产生了争议和分歧:有赞成去浙江的,也有认为没有必要、不值得冒险的等等。人们常说,“执行难,难于上青天。”但越是困难越需要我们法官去坚持,越是困难越能考验我们法官们的智慧和决心!面对前方重重的“迷雾”,面对小黄母亲无助的眼神……,法官们最终的决定是坚定的一个字:去!
二、雷霆出击,雁荡山下显法威
在充分备足“功课”,详细拟定执行预案的基础上,执行法官们一路风尘仆仆,驱车千里,当赶到天下名川——雁荡山下的时候,早已是万家灯火。巍巍雁荡山,纵横八百里,横穿浙江省大部。小小白石镇,就座落在雁荡山东南乐清市境内,这个靠近沿海的山区小镇竟是内地打工者云集的地方,虽然条件落后,但经济发达,尤其以小作坊加工定单等著称于周边省市。执行人员顾不上吃饭、休息,便马不停蹄地来到白石镇派出所,希望通过查询在该所登记的暂住人员信息从而找出被执行人王某的具体住址或打工所在。真是天遂人愿!在此躲债多年的被执行人王某终于被“揪”了出来,信息显示他在一家鞋业公司打工。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人员决定第二天再去找他。“天下执行是一家!”第二天上午一大早,执行人员一行便来到乐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介绍案情及来意后,该院执行局予以了有力配合,派专人配同一齐前往白石镇,白石镇派出所也给予了大力协助,最终在一处脏乱差的加工作坊小院内找到了灰头土脸的被执行人王某!见面那一刻,王某表情淡然。王某居然提到有人昨晚在镇上看见老家法院的警车了,估计是来找他的,家人劝他一躲了之,但事已至此,他觉得累了,再也不想躲了……
面对执行人员的强大法律攻势以及心理攻势,王某也清醒地认识到其必须要履行法定义务,他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在法官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协调后,王某如数履行了拖欠以久的债务。这么多年,上岁数的王某带着全家陪他一起在外躲债,因为岁数大,想找到一份象样的工作都很难,只能干那些一般人不愿意去干的脏活、累活和有毒害的活。但叶落总要归根,总不能把他乡当成故乡,这次老家法院法官过来处理此事,也算彻底了却了他的一桩心病……
(作者:金成军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