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9日上午,霍邱县法院城郊法庭的法官一行三人带着国徽驱车一小时,来到位于辖区内的新店镇塘西村,在当事人简陋房屋的墙壁上悬挂上庄严的国徽,正中摆上一张桌子,一个简易的审判庭设立完成,便开始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桑某离婚纠纷一案,该村约130余人现场旁听了这次庭审。
原告张某与被告桑某于2003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一起在外打工,2004年5月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2010年7月29日,被告桑某患高压血住院治疗,诊断为脑梗死,期间辗转安徽各大医院治疗,虽没生命之忧却落下了半身不遂和智力退化的病根。
2011年3月,被告桑文武出院随同父母回到老家,妻子张某继续在外打工。时隔3年张某来到城郊法庭,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桑某离婚。
城郊法庭立案后考虑到当事人居住较远,被告瘫痪在床的特殊情况,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原则,启动巡回审判方案,主动登门化解矛盾纠纷。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的诉求,最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当地村民对法官这种进村入户、就地开庭的办案方式给予了赞许和肯定,表示通过就近参与,他们既了解庭审的过程又提高了法律知识,并希望法庭多到家门巡回办案。
(作者:周明俊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