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担心浪费油漆影响年底考核,害怕老板扣奖金,油漆厂车间负责人田某将油漆渣交由无资质的陈某随意处置。近日,该两人因污染环境被金安区人民法院判刑入罪。
2014年4月23日,田某因担心被公司老总发现浪费油漆而影响年底奖金发放,明知生产中产生的油漆渣会污染环境,在未审查被告人陈某某有无资质的情况下,以每车100元的价格将存放在公司生产车间外的油漆渣交被告人陈某某予以处置。当天,被告人陈某某驾驶农用四轮车将油漆渣分四次拉出,分别倾倒至六安市开发区霍邱路与皋陶路交叉口、霍邱路汪墩变电所对面、望城岗街道黄李路拆迁工地以及英瑞针织公司北面空地。经称重,倾倒的废物总重为4.68吨。经查,该油漆渣,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规定的危险废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陈某违反国家规定,明知废弃的油漆渣会污染环境而非法倾倒多达3吨之余,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考虑到两被告接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田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陈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作者:罗继红 余锋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