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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还伤警 妨害公务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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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11-0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面包车非法载运11名乘客,却被整治酒驾的民警逮个正着。为了逃脱查处,司机撞伤民警后逃走。近日,该“大胆”黑车司机被判决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5年3月12日为全省整治酒驾集中统一行动日,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开展异地互查统一行动,该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潘某带队到霍邱县开展异地互查活动,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交管中队全员配合。当日16时许,被告人王某驾驶面包车从霍邱县城关镇非法载运11名乘客驶往周集镇,沿双湖西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被驾车巡逻的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交管中队指导员时某发现,即打电话让在双湖路与光明大道交叉口处执勤的霍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辅警赵某对该车辆进行检查。该车到达后,赵某上前示意王某停车接受检查,王某担心其车辆超载被查处,为逃避检查,强行向前行驶,致赵某被车左前侧撞倒在地,右上臂等处受伤,面包车引擎盖受损。王某驾车逃走,后行驶至庆发大道华安达门前路段,被随后追撵的公安干警拦住。案发后,王某赔偿赵某经济损失30844.9元,赵某对其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对其可从轻判处。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钟华 编辑:郭国)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