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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结婚重压生命凋谢 一纸诉状未婚妻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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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11-1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准新娘兰兰还在家里积极准备婚礼,不料噩耗传来,未婚夫竟在上海跳楼身亡。
2014年10月,小雷经人介绍与兰兰相识,两人一见如故,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2014年12月3日,两人订婚,多次商讨后,最终小雷家给付兰兰家现金100100元、黄金项链一条(7238元)、黄金镶嵌吊坠(6220元)、黄金镶嵌戒指一枚(3940元)、黄金手镯一个(15433元)、苹果手机一部、衣服等。2015年1月29日下期单确定两人结婚日期是农历腊月二十八,小雷再次给兰兰2万元现金和烟酒等物品。
2015年1月31日,小雷父母接到噩耗,小雷跳楼身亡。想到儿子曾告诉自己女方还要求结婚时给付彩礼款,两位老人觉得是结婚花费过高给小雷造成巨大心理压力,小雷才会想不开。气愤之余,小雷的父母找到兰兰家讨要说法,最终两家不欢而散。
2015年3月30日,小雷父母起诉来院,要求兰兰一家返还彩礼。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雷与兰兰订婚,原告按照习俗给付彩礼,因兰兰与小雷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小雷死亡,原告作为小雷的父母诉请被告返还彩礼,应予支持。订婚时,原告给兰兰的“三金”、手机等物应属赠与,不应返还。彩礼系兰兰及其父母共同收取,三被告应共同返还。据此,法院判决兰兰及其父母共同返还原告牛某、刘某彩礼款12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钟华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