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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刷ATM机上遗落银行卡 男子被判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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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11-2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六安一男子在ATM机排队取款时,发现前面取款的人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中,便从卡中取走了10000元,心存侥幸以为只是占小便宜,谁知竟触犯了刑法。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该起信用卡诈骗的案件。
裕安区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31日6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六安市义乌市场邮政储蓄银行ATM机排队取款时,发现在其前面取款的被害人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中,遂用被害人的银行卡取款10000元后逃离。案发后,赃款被追回并退还被害人。
裕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并取出人民币1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自愿认罪,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作者:刘宝晨 编辑:郭国)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