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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法院:传承红军精神 践行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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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12-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金寨县人民法院作为大别山革命老区的基层人民法院,以“传承红军精神,践行司法为民”为院训,多年来一直积极响应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并结合本地情况,认真办好诉讼服务中心,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一、艰苦奋斗,建好诉讼服务中心
金寨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用房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建筑面积仅有3300平米,勉强维持审判、办公基本需要。进入本世纪初,为响应上级法院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号召,该院将一楼门厅改造为立案服务大厅,在此悬挂了“诉讼服务中心”标牌,但严重存在着面积不够、功能单一问题。2010年后,为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该院在立案服务大厅的基础上,将原用于出租的11间沿街门面房收回、改建,增设了信访接待、调解谈话、候访服务、值班导诉等功能区,诉讼服务中心初具规模。不足一年,因文明县城创建需要,这些沿街门面房被悉数拆除,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陷入困境。但该院立即购置了三间简易小板房,用作信访接待和调解谈话。这里虽然冬天飘雪、夏天酷热、雨天漏水,但法官们克服困难,长期坚持在此接访、调解,为民司法毫不懈怠。随着形势的发展,今年法院决定深挖潜力,不惜挤占有限经费和场所,迅速扩建、升级诉讼服务中心,跟上全省、全市法院发展步伐。为此,该院在保留原有设施基础上,将负一楼的地下车库增改为诉讼服务中心用房,形成地上立案综合服务部分、地下信访综合服务部分基本格局,诉讼服务中心引入信息网络,具备5大服务区24项基本功能,总面积达到500平米,已基本符合上级法院量化规格,满足诉讼服务实际需求。
回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历程,可以说就是革命老区的人民法官在国家级贫困县的条件下,传承红军精神、艰苦奋斗的历程。
二、坚定信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随着依法治国推进,越来越多的公民、社会组织选择用司法诉讼解决纠纷,近几年金寨法院受理案件以每年30%递增。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立足实际需求,克服条件限制,坚定信念不放弃,因陋就简办大事,努力构建大服务、大立案、大调解司法服务新局面。
在立案综合服务部分,该院设置了登记立案、材料收转和约见法官、费用领退、司法救助、涉军维权、院领导总值班六个窗口,实现快速立案,“一站式”服务。尤其是“涉军维权窗口”颇有金寨特色,在这里公布涉军维权协调小组、涉军维权合议庭成员,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继承拥军优属历史传统。在该部分大厅内,还设置了导诉台,引导诉讼、解答咨询;设置诉讼服务台,提供法律文书样本、电脑打字复印、网络登录查询等设备,实现当事人诉讼、查询自助服务。在信访综合服务部分,建有候访大厅,设置休息座椅、电视屏幕,适时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建有接访大厅,实现现场接访全程留痕,远程接访网络连通;还建有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讼服务网工作室,小额速裁、诉调对接、复查听证、司法拍卖一厅多用。在立案综合服务和信访综合服务上下两大部分外,保留了原有的3间简易调解接谈室,它见证着我们奋斗的历史并继续发挥着司法为民价值;还建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廉政监督员联络室、律师工作室、安保警卫室和指挥中心室。尤其是指挥中心作用重要,它集执行指挥、审判管理、诉讼服务、安保监控于一体,实现包括基层人民法庭在内的全院安保监控全覆盖和外出执行、巡回办案远程指挥、全程留痕。
以上情况与发达地区法院相比,可以说是落后的,但金寨法院诉讼服务基本功能已具备,司法为民质量不降低。几年来该院保持赴省进京访零记录,今年的登记立案改革不起伏,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景汉朝副院长一行来院视察充分肯定。金寨法院有信心以现在的条件为新起点,在司法为民新的征程中后来居上,争当先进。

(供稿:金寨县法院立案庭 编辑:郭国)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