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法院行政审判庭朱江山法官承办的(2014)金行初字第00011号判决书荣获第三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打破了该院裁判文书从未获得全国性奖励的历史。
近几年来,金寨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解决了老百姓告官不见官的局面,呈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高、审理案件质量高、人民群众满意度高的良好态势;判决案件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近三年均入选六安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或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
(作者:张玲 编辑: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