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慧珍, 女, 1967年8月生,2010年6月至今担任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她长期工作在审判第一线,近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四百余件, 特别是承办了许多重大、疑难、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均顺利审结,上诉至中院均维持原判,无一例重审及改判案件, 结案数及案件质量均居该庭首位。其撰写的刑事法律文书,连续多次在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评比中获得前茅,被评为一等奖等,其办的电信诈骗案件也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精品案件,今年年初其撰写的刑事法律文书又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十大优秀法律文书之一,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受到上级法院的表彰。
一、该同志对待工作认真细致、工作责任心强。她常常说,决不能因为自己的疏忽办错一件案件。在繁忙的刑事审判工作中,为了澄清一个犯罪事实,她不辞辛苦专程至有关专业部门请教专业知识,补充调取相关证据;有时为了一个证据是否能够采用,她反复查阅卷宗材料与大量法律依据。众所周知,刑事法官的职责主要是核实指控犯罪的证据材料是否扎实,指控罪名能否成立,然后对被告人进行正确的定罪量刑,使犯罪分子及时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由于犯罪形态的多样化,加之犯罪分子有意对法律的规避,对犯罪证据材料的全面收集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往往也是一个抽丝剥茧、去伪存真的艰难认定过程,需要刑事法官有着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及深厚的法律实践经验,才能准确把握案件事实、正确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在审理对犯罪事实有争议的刑事案件时,她总是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不同意见,从不草率下判。如:在办理被告人裴谋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双方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票据数额的认定发生较大分歧意见,而数额的认定直接涉及到对被告人的正确定罪量刑。她通过认真研究案情后,认为控辩双方的认定都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该案不是简单的数字相加,对国家税款造成的损失才是本案的关键所在,于是她专程至六安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详细了解了有关增值税抵扣的相关规定,及税务部门查处这类案件的做法,最后作出正确的判决,宣判后控辩双方对数额的认定均未提出异议,取得了较好地审判效果。正是她这种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使得她审结的案件件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充分,从事审判工作三十年至今没有发生一件错案。
二、该同志在审理具体刑事案件中,能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深入研究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注重裁判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力争做到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公平正义。特别在审理涉及到被害人损失没有得到赔偿,矛盾比较激化的案件时,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注重做被害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注意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力争审理一个案件,化解一个矛盾。如在办理被告人胡××交通肇事及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被告人胡××是刚出来打工的农村小青年,因摩托车肇事没买保险,家庭经济又特别困难,没有赔偿能力,面对巨额的赔偿数字,其家庭基本放弃了赔偿,自案件到法院后始终没有家人出面。被害人出身于农村,是家庭唯一的儿子,刚大学毕业就业不到一年,闻此噩耗其父母均难以接受,案件一到法院被害人父母就来到法院,情绪特别激动,扬言生活没有了希望,要在法院自杀,其母亲更是数次几乎晕倒在法院,案件十分棘手。董慧珍同志接手案件后,了解到上述情况,认识到该案的赔偿是关键。随后亲自至看守所提审了被告人,告知因其的肇事行为导致被害人家庭的情况及父母现状,使其心生愧意,随后让其亲手书写一份家书由法院转交至其父母,劝说其父母先想办法借一部分钱给予被害人精神抚慰。同时积极地与被告人家人联系,告知其父母积极赔偿的态度对被告人也能从轻处罚,并分析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庭带来的痛苦与损失,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唤起他们对被害人的同情,在董慧珍同志的多方努力下,被告人的母亲最后高息贷款十几万元先行付给被害人父母,使该案的矛盾得到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到有效的化解,该案也得以顺利审结,使一件棘手的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工作中积极发挥老同志作用,勇挑重担,带头承办了许多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滥用职权、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近二年来,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增大,我院也审理了许多在六安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贪污、受贿案件,这类案件审理起来难度大,要求高,涉及到此前从未接触到的非法证据排除、召开庭前会议等许多新的问题,审判过程中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给审判增加了很多意想不到的难度。不仅要求审判人员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讲求工作中的方式、方法,还要求具有娴熟的审判工作技巧,更要有熟练的驾驭庭审的能力和辩法析理的文字表达能力。今年以来,董慧珍同志就审理了原六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六安市电视台台长潘升东、六安市教育局局长项淮涛、霍邱县开发区主任胡江富、金安区水利局等七人相关受贿及滥用职权等重大刑事案件,并圆满的审结,其中其撰写的潘升东受贿一案的法律文书在全市法律文书评比中获得一等奖的好成绩,并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法律文书之一,受到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她还参与、承办了多起重大复杂的刑事疑难案件及新型刑事犯罪案件,均能快速、顺利审结,做到准确定性,正确量刑。如在审理盗掘古墓葬案件中,改变了检察机关认定为犯罪既遂,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指控,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最终以犯罪预备对九名被告人正确实行定罪量刑,经二审维持原判,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寓教于审,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该同志从事审判工作的同时,还注重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及时了解党在新时期的有关大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并且坚持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办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职业道德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在办案中时刻恪守反腐倡廉从自己做起,时时处处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遵守法官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法院干警“七不许”、“八不准”自律自己的一言一行,把司法公正与效率作为衡量自己办案的唯一尺度。也因此,从事审判工作多年来未发现一起错案。
(供稿:金安区人民法院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