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年轻人看了电视剧《插翅难逃》,受到电视剧中绑架人质向受害人收取现金的情节影响,居然动起了绑架的念头并积极预谋组织行动。然而当电视剧中的情节回到现实中后,两个年轻人终究“插翅难逃”,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惨重代价。霍邱县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作案工具“五菱”牌汽车一辆、雅马哈牌摩托车一辆予以没收。
2015年5月14日晚上,深受剧情影响的被告人李某、王某两人准备绑架十来岁的儿童勒索钱财。二人预谋并购买了作案时使用的手机等工具。后二人连续几日驾驶车辆寻找作案目标。5月19日17时许,李某与王某驾车看到10岁的孙某一个人背着书包步行与其车辆相向,遂谎称替其父母来接他将其骗上车。当天21时许,李某给孙某父亲孙某乙打电话让孙某乙在20日晚上6点钟之前准备好30万元赎金到制定地点赎人。5月20日晚上,王某到达约定地点发现孙某乙车子里有不少人不敢擅自行动而未拿到赎金。两人还是没有放弃拿到赎金的念头,他们又和孙某乙约定在21日上午5点钟之前必须送到指定地点,并把孙某甲换到一处废弃房屋内。在此期间,孙某甲从房屋逃跑出来,在附近人们的帮助下被孙某乙带走。绑架事情败露后,贼心不死的两人居然还想威胁孙某乙要钱,但此时两人不知已完全处在公安的布控范围内,当天15时许,李某和王某被公安机关一举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其行为均构成绑架罪,两人系共同犯罪,不分主从,犯罪情节较重。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徐鹏程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