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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安装须谨慎 侵权被诉遭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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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12-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12月15日,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组织相关人员对被执行人王某侵占邻居共山墙的广告牌进行了强制拆除,并以此警示各经营户,广告牌安装须谨慎,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高某与王某系共山墙的邻居,双方的房屋均沿街,一楼的门面也都在从事商业经营。2013年7月,金寨县某公司在王某经营的批发部安装广告牌,由于疏忽等原因,广告牌占用了整个共山墙。2014年12月,高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拆除占用共山墙属高某区域的广告牌。经金寨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拆除协议,然而由于邻里之间的矛盾,王某并没有按照协议拆除。2015年10月,高某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受理立案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王某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王某未履行。在执行人员用法、理、人情对王某劝导仍无济于事后,12月15日,法院组织拆除人员对侵权广告牌进行了强制拆除,且拆除等费用由王某承担。

(作者:鲁胜雷 刘宏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