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社会抚养费纠纷案件中,以责任和耐心促使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郭某存在超生情形,在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催促其缴纳社会抚养费无果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冻结了郭某部分存款。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执行法官发现郭某手骨骨折,需要马上做手术,但其手术费还没凑齐,为此郭某表示希望法院暂缓执行。随后执行法官找到申请人协调暂缓执行事宜,但申请人以郭某态度恶劣及毫无诚信为由要求法院立即执行。原来郭某在当地是计划生育“大难题”,不仅无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还就自己超生问题进行炫耀。了解问题的关键后,执行法官对郭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法律宣传,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当地计生部门主动进行了道歉。同时执行法官积极做申请人思想工作,终于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发生开头的那一幕。
法律不是冰冷和孤傲的,法律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也包含着人性的温暖,而法官们则是用生命谱写公正,用爱心播散着温情。
(作者:周明俊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