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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躲藏十五年 一朝回家被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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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1-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一起发生在2002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告陈某在金寨县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后不知所踪,时隔15年后,陈某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却不知冲不淡法律的威严。陈某在悄悄回家后即被青山法庭进行强制执行,拖欠了15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款也一次性执行到位。
2002年,邹某和陈某在一起争执中被陈某打伤,案件经法院判决陈某赔偿邹某各项损失一万余元,但是邹某刚申请强制执行,陈某便离家出走下落不明,一失踪就是15年,执行案件也因此陷入了僵局。2016年年初,带着侥幸心理的陈某悄悄回到家中,以为法院执行人员更替、时间拖久债务拖烂的他,万万没想到在当事人邹某提供线索后,青山法庭的干警在极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将陈某堵在了家门口。
“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还是没躲掉法律,我认了,”感慨法网恢恢的陈某向邹某道歉,并一次性将赔偿款支付到位,该案时隔15年后终于执行完毕。

(作者:马晋超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