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一男子沉迷于赌博,竟通过合同诈骗以及透支信用卡的方式诈骗他人二十余万,之后便人间蒸发,但最终难逃法网。近日,裕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
2012年12月21日,被告人刘某甲伪造房产证并隐瞒该房已被抵押给他人的事实,与匡某签订抵押借款合同,骗得现金18.8万元用于赌博,后仅归还2.8万元;2013年4月,被告人刘某甲使用POS机套现的方法,透支其名下中行信用卡本金29460.43元,经多次催收未还;2012年3月至4月,被告人使用POS机套现、刷卡消费等方法,透支其名下农行信用卡本金39948.69元,经催收未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又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构成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均应惩处,并实行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甲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作者:张乐阳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