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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玩失踪 公司老板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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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1-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六安一服装公司老板拖欠下属43名员工工资款五十多万元,拒不支付。竟然锁上工厂大门,带着老婆孩子举家外出藏了起来。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这家服装公司连同其老板要领“双份刑”。近日,金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判处该服装公司罚金五万元,其老板严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据查实,2011年,被告人严某注册成立六安市某服装有限公司并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到2014年底,严某及其公司共拖欠陈某等43名员工工资款合计556715元。2014年春节前,因被告单位无法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且与工人协商不成,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遂将公司厂房上锁后举家外出藏匿,下落不明,期间并关闭电话联系方式。2015年4月15日,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联系不上被告人严某,遂依法在其厂房张贴“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以拍照的方式记录在案,责令被告单位立即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直至案发被告单位仍未支付上述工资。2015年7月15日,被告人严某在浙江杭州被警方抓获归案。被告人归案后,其家人与部分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协商,取得部分工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六安市某服装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未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以单位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严某作为被告单位六安市某服装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负责人,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亦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如上述判决。

(作者:杨军 金风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