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医疗费,这可是我孩子的救命钱啊!”1月15日,徐某某接过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送来的6万元医疗费激动地说道。
原告徐某某的儿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重伤卧病在床,虽然肇事司机陈某已预先支付4万元医疗费,但远远不够,治疗过程中共花去13万治疗费,使这个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家庭债台高筑,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在向法院提起先予执行的申请后,该院作出了如下裁定:肇事司机陈某车辆投保的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霍邱支公司支付原告徐某某儿子医疗费6万元。陈某某儿子随后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书。
该院执行人员接手该案后,注意到该案的特殊性,第一时间联系到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霍邱支公司,耐心地向其公司负责人讲述了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劝说其积极履行,尽早把申请人的医疗费落实到位。正因如此,此案从立案到执行款至申请人手中,整个流程只用了不到4天时间,当执行人员把这6万元医疗费交付到申请人手中时,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场景。
(作者:周明俊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