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对法律的高度执行能力,就会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但无论“老赖”们手段如何高明,都难逃法律制裁。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警示并促使更多的人敬畏法律,遵守诚信,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经庭审查明:直至案发,被告六安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未支付工人工资155.9945万元。该公司所有的7号楼,经评估价值407.35万元,足以还清欠款,该公司还有6亩闲置土地。因该公司股东许某不同意处置和变现,没能兑现农民工工资。另有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证实该公司房产被查封情况。
法院认为,被告六安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被告人许某拥有该有限公司50℅股权,系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直接责任人员,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该置业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许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作者:张乐阳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