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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法院:年终强化执行 妥善化解重大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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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2-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日前,叶集法院多措并举,加大力度,强化执行,妥善执结一起可能引起重大信访的执行案件。
2014年8月1日,刘冬驾驶他人小轿车,在六安市叶集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为叶集行政执法局提供劳务的绿化带除草人员两人当场死亡,三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刘冬先逃逸后自首,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应负事故全责。事后,上述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分别以交通事故和劳务受害为由陆续诉至法院,案经审理,判决赔偿当事人各项损失总共1363669元。
由于刘冬肇事逃逸,除交强险赔偿款外,保险公司拒绝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导致除去保险公司的少量赔偿款及叶集区、乡两级政府垫付的部分医疗费外,尚有951335元未能履行到位。受害人陆续向叶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刘冬因交通肇事罪已被判刑入狱,现阶段无资产可供执行。受害人本已遭受巨大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现又面对执行无望,开始不断向有关部门上访,叶集法院、叶集区、乡两级政府及行政执法局面临较大压力。
为了让当事人度过一个祥和的猴年春节,叶集区法院面对执行困境,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强化执行。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查控刘冬的相关资产,冻结相关单位的银行帐户;一方面在叶集群工部的配合下向受害人或其近亲属释明法律规定和法院的执行程序,争取受害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安抚受害人情绪;另一方面与政府积极协调沟通,争取政府的支持。经过执行人员的多方不懈努力,在叶集区政府的支持下,叶集行政执法局主动履行其应尽的赔偿义务,同时愿意在保留追偿权的前提下,先行垫付法院判决应由刘冬赔偿的705856元,并于2016年2月4日一次性向法院交付赔偿款951335元,叶集区法院遂于当日向所有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全部兑付完毕。
叶集区法院在司法审判的最前沿、最基层努力践行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妥善执结区内这一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化解了重大社会矛盾和风险,获得区委区政府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许涛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