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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法庭五分钟 无奈主动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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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2-1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准时”,这个说起来很容易,但是并不是每个人做每件事都能做得到的。养成准时的好习惯,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约束。能否坚持准时,在生活中影响到了我们一系列的行为。霍邱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原告方不守时,造成庭审未能如实进行的案件,最终因被告方提出异议,原告无奈主动申请撤诉。
崔某与王某、陈某本是生意场上的好朋友,生意做得挺好,无奈受到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合伙生意也做不下去,最终三个合伙人发生纠纷,协商未果,无奈崔某只能将其他二人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对三个当事人下达了开庭传票,开庭当天,王某与陈某早早来到法庭等候,开庭时间到来后仍未见到崔某及其代理律师出庭参加诉讼,直到迟到五分钟后,原告代理律师才到庭。但是此时被告王某和陈某却不同意,要求法庭对崔某及其代理律师未能及时到庭按撤诉处理,最终无奈之下崔某主动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其撤诉。
法官在此提醒每个当事人及代理律师,不要小瞧能否“准时”到庭所造成的影响,这不仅是对法律不尊重,损害了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所以参加庭审时要按照开庭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庭参加诉讼。

(作者:张保友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