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法院针对2015年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及发回案件比重偏高,裁判文书质量与群众司法需求差距较大的问题,在2016年狠抓文书质量,采取六大举措提高文书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利用文书智能纠错软件,避免制作错误;利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智能纠错功能,在文书制作出来之前,利用软件进行纠错,排除文书中的文字性或者引用法条不准确等错误,提高文书质量。
二、文书签发人严把签发关,强化责任意识。按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文书,首先由审判长审核把关,通过审委会研究的案件文书,由担任审委会委员的分管院领导把关,所有发回改判案件文书都要上审委会研究,并通报到各案件承办人。进一步强化“案件的生命线是质量、质量的生命线是裁判文书”的责任意识,严把裁判文书审核关。对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文书错误的,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法官综合素养。注重法官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切实提升法官的法律功底和语言文字能力。重点把握对证据的分析认证与裁判说理,要求用朴素的语言把认定事实、采信证据、法律适用的理由和依据讲清楚,说明白,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从个案中领会法律精神,感受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提高社会公众对法院裁判的认同。
四、严格规范文书格式。认真组织学习诉讼文书相关规范及样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版,规范使用数字、字母和标点符号等,从细节上统一标准,客观全面反映从立案到裁判的审判流程,把审判工作的流程体现在裁判文书中,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
五、加大文书评查力度。持续开展“两评查”工作,坚持对生效案件进行逐案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组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将评查结果纳入法官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依据之一。
六、狠抓文书上网公开。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要求制作文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以外,一律要求在法院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
(作者: 叶剑明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