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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依托信息化应用开展“庭审亲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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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3-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庭审情况的全面掌握,发挥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市法院积极通过SVR高清数字庭审系统进行旁听、评议,开展“庭审亲历”活动,强化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应用。
开年以来,市法院通过SVR高清数字庭审系统开展了两次“庭审亲历”活动。市法院刑一庭于3月3日下午在霍邱县人民法院法庭、3月16日9时在霍山县人民法院法庭分别对霍邱县王某某盗窃上诉案、霍山县周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上诉案进行开庭审理。这两起案件均涉及“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该院2015年11月制定的《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慎审理涉及罪与非罪刑事案件的工作规程》文件精神要求,对这两起案件启用特别审理程序。市法院刑一庭在公开庭审的同时,市法院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在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科技法庭等相关技术设备观看了整个庭审的实况。
当前,市法院大力加强信息化应用,倡导数字化法院建设,“庭审亲历”活动与科技法庭、SVR高清数字庭审系统的结合,是对深化信息化应用,加强数字化法院建设最好的诠释。新型的旁听庭审方式不仅实现了审委会委员在指挥中心便捷听审、评议,节约司法资源,还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作者:吴益民 薛冬梅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