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法院召开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志刚主持会议,相关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胡志刚院长指出,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虽然起步晚,但过去一年进步很大,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了广泛认可。诉讼服务中心是一揽子满足人民群众诉讼服务需求的最佳平台,是法院总体工作的集中体现,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通过扎实工作,积极努力,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机构编制获得批准,这将能更好的发挥中心机构的作用和潜能。
胡志刚院长强调,中心的职责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服务职责。对外服务方面,做好为来院办理事务的群众提供诉讼引导,开展查询咨询、联系法官、卷宗查阅、材料收转、文书送达等工作,为老弱妇幼、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完善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网上服务、电话服务、对外交流工作;对内服务方面,围绕审判工作、综合工作开展服务,做好文书送达、诉讼材料和一般材料收转等工作。二是管理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和相关设备设施,引导当事人合理使用,加强文化软环境建设,体现人文关怀。三是监督职责。监督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的标准化、行为的规范化,监督资源节约、卫生清洁、环境安全情况,对不当行为及时纠正、处理。四是协调职责。协调院内各职能部门,实现中心各工作流程节点无缝对接,帮助协调有关部门或基层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沟通,发挥涉法涉诉调处中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公室,法援中心驻法院工作站,律师工作室,心里咨询室的作用。
会上,参会院领导对如何做好诉讼服务中心的规范管理、监督考评、部门分工协作等提出建议,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先后发言,介绍近一年来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对中心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作者:朱运俊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