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讼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裕安区法院新安法庭积极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采取“调解劝导+人民调解+调解联络+诉前调解”四步走模式,构建诉调对接联络网,初步形成了“功能齐全,环境舒适”的敞开式诉调对接服务格局,力争以最便捷高效的方式,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
调解劝导。设立诉调对接大厅,由法庭法官轮流值班负责诉讼引导、调解劝导、联络协调等工作。在明显位置张贴“调解劝导书”,用平实的语言概括说明了诉讼所存在的一定的风险和困难,帮助当事人算好亲情、信誉、时间、经济、风险“五笔帐”,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等非诉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营造温馨和谐的法庭环境。同时,大厅为当事人提供各项便民设备以及诉讼指南、文书样本等,为来庭的当事人提供休息、参考、咨询等服务,方便群众诉讼。
人民调解。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邀请辖区司法所3名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丰富生活经验的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参与调解,年均调解案件达百余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调解联络。依靠党委搭建平台,积极争取辖区乡镇政府支持,成立人大、政协委员联络站,通过信息简报、座谈等方式加强向有关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争取支持,加以协调解决。邀请辖区内各村委会主任担任法庭调解联络员,目前有调解联络员51名,对涉及到所在村的案件,积极联络该村的调解联络员参与调解。
诉前调解。设立诉前调解室,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可申请出具调解书或对诉前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立的,及时立案受理。今年1月,该庭下达裁定书,确认新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一起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督促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这是裕安区首例人民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的案件。
(作者:张媛媛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