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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还钱被拘 促民生案件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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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3-0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016年2月29日在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话语不多的申请执行人丁某拿着2万多元的执行款对执行法官说了声:“非常谢谢你们!”
丁某与王某属亲戚且是邻居关系,2011年3月丁某受雇于王某在木场搬运木材,在搬运的工程中被杂物绊倒,脊椎严重受损。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丁某诉讼到长丰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王某赔偿丁某四万多元,被执行人王某在期限内拒不履行。丁某向长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丰县法院查无财产后委托霍邱县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并对其做思想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28000元分两次来履行协议。然而王某在第二次履行时以种种理由拖延时间,最后更换号码外出打工逃避执行。
今年春节过后,经申请执行人丁某提供线索。执行人员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王某的家中将其带到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未成,法院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为由将王某司法拘留15日。在拘留期间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王某让其家属来到法院请求组织双方调解,希望能够得到丁某的原谅。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是亲戚同时也是邻居,为了两家以后仍能够和睦相处,案件以和解的方式履行是最好的结果。执行法官在十天之内多次以电话、现场的形式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于今日达成和解协议并同时履行,案件了结。丁某对王某也作出谅解,经法院批准,王某被提前解除拘留。

(作者:徐进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