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霍山“旅游兴县”战略,近日,霍山县法院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旅游兴县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落实六项措施,着力保障和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了解和掌握霍山县旅游发展过程中社会各方面的司法需求,协调和督办涉旅游发展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二是强化便捷司法,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开启涉旅游发展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凡涉及此类案件,做到快审、快执、快结,及时化解旅游纠纷。加大立案阶段的调解力度,力促一部分矛盾纠纷在开庭审理前得到化解。
三是强化报告机制,加大监督协调力度。凡涉及旅游发展的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要及时向院长和分管院长汇报。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强化能动司法,拓宽司法服务渠道。主动关注霍山县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沟通联络,了解司法需求,帮助解决涉法问题,努力降低法律风险。
五是强化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旅游发展。加大对严重危害旅游发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稳定发展环境。依法审理好与旅游发展关系密切的民商事纠纷、行政争议,维护公平诚信环境。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和促进旅游发展。
六是强化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工作作风。把作风建设融入执法办案的方方面面和每一个环节,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着力解决“窗口”服务广度深度不够、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等问题,为促进全县旅游大发展,打造全景霍山,实现“旅游兴县”战略,提供热情、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营造公正、廉洁、文明的司法环境。
(作者:魏志刚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