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人民法庭坚守在矛盾化解第一线,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创新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因地制宜努力搭建阳光司法“窗口”,服务地方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人民法庭桥梁纽带和司法保障作用,为幸福六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激励工作,近日,省高院下发了《关于表扬2013-2014年度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的通报》的通知,授予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人民法庭、霍邱县人民法院长集人民法庭、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人民法庭、裕安区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4个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民法庭“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作者:李洋洋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