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霍山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多方努力,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促成安徽某能源有限公司与上海、合肥的四位执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各方握手言欢。
安徽某能源有限公司坐落在霍山县内,主打产品是太阳能板及附属产品。公司在筹建和投产阶段,高标准起步,从上海和合肥一些大公司赊欠了一些高科技生产设备,拖欠了一些货款。公司正常生产后,又受欧盟反倾销限制,产品出口受阻,应付的到期货款不能及时偿还,受到这四家供货商的起诉,涉案标的1140余万元。
在案件执行阶段,按照“既要让企业能正常运转,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又要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保证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落空”的指导思想,执行法官多次深入企业了解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沟通,并多次召集各方进行协商,对各种执行方案反复权衡利弊,终于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现金200余万元,申请人其余的债权转化为公司股权。该案至此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作者:刘浩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