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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法院:江店人民法庭全力推进“小额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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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4-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基层法庭案件数量逐年持续增长,尤其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小额诉讼收案数量增幅更大。金寨县法院江店人民法庭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以“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的工作理念,多举措并用,积极推进“小额诉讼”制度地实施。
一是保证当事人知情权。针对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缺乏了解,认为小额诉讼程序的“一审终审”剥夺了其上诉权的情况,采取庭前送达小额诉讼告知书和庭上宣读告知书相结合的形式,向当事人释明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特点、意义等,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
二是严格小额诉讼受理范围。严格落实关于审理小额诉讼案件的规定,加大案件评查和程序落实工作。明确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告知当事人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特点,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书面答复。
三是做好判后答疑工作。由于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制,使该类案件缺少了上诉这一救济途径,对此,江店法庭要求承办法官对于判决结案的小额诉讼案件,要积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要结合案件实际,对事实认定、诉讼程序、裁判理由等问题向案件当事人进行进一步补充说明。

(作者:李尚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