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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十六年不偿还 失信名单发布奇效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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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4-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016年4月12日,被执行人朱某来到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主动交付十六年前从申请执行人肖某处借的款项及利息合计四万元,该案的执结完全得益于金寨县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发布,充分显示了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产生的良好效果,为打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起到的巨大作用。
2001年肖某来到金寨县法院起诉朱某,要求其偿还2000年7月份借款二万元,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朱某偿还原告肖某借款二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朱某并未履行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朱某即“失踪”,长期下落不明,经查被执行人朱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后,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2016年3月,申请执行人肖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朱某下落,恢复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朱某依旧以躲避的方式规避法院执行。3月18日,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朱某实施了信用惩戒,将被执行人朱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同时,金寨县法院执行局统计全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所有被执行人在金寨县媒体、公共场所电子屏进行公布,让“老赖”行为无处藏身。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后朱某的出行受到了限制,朱某无法购买动车票,无法从银行贷款,迫于信用惩戒的压力,朱某主动找到肖某协商,双方商定以四万元结案,随后朱某将案款交到法院。

(作者:鲁胜雷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