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2日,叶集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义发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建平等9人与被告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一案,敲响了叶集区法院行政审判的第一槌。
庭审中,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事实进行了法庭陈述,主张的诉讼请求及答辩意见进行了法庭举证、质证,围绕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等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鉴于双方争议较大,案情复杂,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叶集区法院积极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将公正高效解决辖区内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促进公开、透明、法治政府建设。
(作者:黄求华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