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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法院:多措并举 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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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4-1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自新《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霍山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5件,涉及债权金额14.9亿余元,盘活了大量闲置的土地、厂房及机械设备等资产、妥善安置职工1500余人,并通过招商引资,重组了新的企业。
一是参与风险企业预警机制建设,及时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加强对审判执行中红色高风险企业的重点监测,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化解风险的措施与办法。如破产合议庭向县委政府报送了主题为《僵尸企业处置的司法路径选择》的送阅材料。
二是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增强清算和重整的合力。组建“企业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若干工作组;落实和完善配套政策、设立专项资金等,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破产疑难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及时提交破产审判中遇到的问题和障碍,寻求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
三是探索分类管理方式,有效提高管理人执业水平。对名册中的管理人根据其执业能力、实践经验等进行分类管理,由司法技术部门负责管理人的选定方式,一般案件从管理人名册中随机选任;重整、和解等重大疑难或者职工问题突出的案件灵活指定中介机构或政府推荐的清算组或二者结合为管理人。
四是创新债权人会议表决方式,探索场外表决。采用网络电子确认、书面征求意见函复等形式,创新表决方式,在充分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基础上,提高表决效率。
五是借鉴域外成功经验,加强破产审判队伍建设。选派破产合议庭同志前往先进法院学习,如联系江浙地区泰州、温州等中院和基层法院,学习他们在破产重整、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等方面的做法;通过案例研讨、周会学习等制度开展岗位练兵。

(作者:储成炉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