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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法院:借助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巧解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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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4-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生活在高楼林立的现代都市,房屋采光怎么样是衡量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采光权利被侵犯,虽是邻里纠纷也会大动干戈。近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借助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采光而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小王诉称,其和被告小肖同住舒城某高层小区且是比邻而居的近邻,原本双方关系和善。可是近日被告小肖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了原告家的防盗窗还将门口鞋柜打坏,造成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万余元,原告多次找被告理论,但被告拒不认错也不赔偿原告损失。现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款1万元。
被告小肖辩称,原被告两家自从搬至新房后比邻而居关系一直很好,只是不知为何原告今年年初将房屋通风口处装上防盗窗并在门口放置鞋柜,因为房屋整体格局致使原告的防盗窗严重影响了被告家厨房采光,鞋柜设置也影响了过道通行和美观。被告多次找原告协商拆除事宜,但原告迟迟不答应,所以被告无奈之下帮其拆除了。原告设置防盗窗行为本身有过错在先,所以损失应该其自行承担。
该案承办人认为,原被告系相邻关系,处理不好势必影响以后的生活。为此熊法官三番五次上门实地查看,并做双方和解工作。同时借助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联系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和社区人员共同参与调处,现场见证。经多方努力最终被告同意赔偿原告5000元,原告也为不当行为向被告致歉。双方握手言和时,盛赞熊法官为化解一件小纠纷,成就一对和谐邻里所做的努力。

(作者: 李万林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