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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法院:扎实开展“规范提升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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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5-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在开展“规范提升年”活动之际,金寨县法院为全面推进法院规范科学发展,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工作标准、提升司法能力,结合该院工作实际,主要在立案信访、庭审、执行及审委会议案等方面开展规范行动。
一是规范立案信访工作。建成涉诉涉访纠纷调处中心,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导诉服务,做好日常处访、判后答疑和院领导接访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实现繁简分流,做好诉前调解,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做到每案必立,实现立案信访一站式便捷服务。适应新形势要求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远程接访网络连通,提供诉讼服务网和12368服务热线等便民服务。建成总面积近500平米、5个服务区和24项基本功能齐全的诉讼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标识明显,制度和承诺上墙。
二是严格庭审纪律和庭审礼仪。庭审中要求审判人员规范着装、礼仪得体,在保证通俗易懂的前提下使用法言法语,严肃庭审纪律,杜绝不文明行为,确保审判活动不受干扰,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各项法律原则和诉讼制度,树立和维护法庭威严。对疑难复杂案件要求审委委员到庭旁听,指出问题和不足,改进庭审质量。加强五类案件评查,规范审判执行行为与合议庭行为。对裁判文书评查和“五类”案件评查查出的问题,汇总通报,督促办案法官改进提高。
三是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工作作风更加强硬,执行行为更加规范。开展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案件查控系统,按要求录入执行日志和当事人基本信息,强调均衡结案,避免积压新收案件和年终突击结案。集中清理长期未执结案件,执结31件旧存执行案件。强化执行措施,注重执行实效,2015年对60名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人决定司法拘留,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动对6名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将136名“老赖”信息向全社会公布曝光。
四是规范审委会议案程序。明确简易程序独任审判案件一般不上审委会讨论,须先行组成合议庭研究定案,逐步减少审委会研究具体案件数量;案件提交审委会需汇报分管领导并提交内网和书面申请表,简要叙述汇报内容;审委会由专人进行记录,会议记录的经全体出席委员签名确认后送承办人附卷;审委会主要研究案件审判规律和法律适用,一般不参与评判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实行“庭审亲历”制度化常态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直接参与案件审理或者旁听案件庭审。

(作者:叶剑明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