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舒城县法院四项举措加强涉军维权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成立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负起涉军维权工作“一把手”责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副院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涉军维权案件审判、执行统筹管理。刑庭、立案庭、民一、民二、民三庭、执行局、执行二局负责人担任涉军维权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成立涉军维权专门合议庭。选任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法官组成涉军维权合议庭,负责审理涉军维权民事、商事、知识产权等案件。同时加强涉军维权案件的思想疏导、法律宣传、判后答疑等相关工作。
实行涉军维权案件“三优先”工作方法。开通涉军维权案件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对驻地偏远的部队,采用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便利措施。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优先审理涉军维权案。涉军维权案件生效后直接移送执行,及时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对部队或者军人军属一方依法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及时快速办理。
建立涉军维权案件联络机制。涉军维权案件办公室与县涉军维权办公室主动对接,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召开军地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涉军维权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相关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案结事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作者:余梅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