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霍山县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被告(男)患病瘫痪在床,无劳动能力,原告女方收入微薄,且独自照顾抚养孩子。考虑到该案情况特殊,而妇联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经验较多,于是霍山县法院邀请妇联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庭审。
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和相关经验,进行了细致的询问和情理的讲述,拉近了原、被告与法庭的心理距离,为庭审后合议庭的合议,增加了于情于理的分量。
近年来,霍山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吸收“五老”、人大代表、政协、企业、社会团体等优秀人员进入陪审员队伍,为法院的公正审判夯实坚固的基础,为群众监督法院工作建立更宽广的平台。
(作者:周娟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