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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千万高利借贷 公司法人代表成为偷油“硕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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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5-2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016年5月17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偷盗价值之大令人瞠目结舌,近800万元,而盗窃者竟然是经营公司多年的法定代表人。
赵某是舒城县桃溪镇居民,2008年开始经营一家油脂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2009年起公司出现亏损,赵某开始从外面借高利贷来填补,可是公司仍然不见好转,随后几年公司持续亏损,赵某不得不继续从他处借高利贷还之前的借款利息,利滚利,到了2015年中旬,欠款已达2500多万元。
2014年7月1日开始,中央储备粮合肥直属库租用赵某的油脂公司的油罐存储菜籽油,至2015年8月19日中央储备粮合肥直属库共存储3000.756吨四级菜籽油至油罐内,并派专人谢某看管存储的油罐,且会定期检查油量。2015年9月15日,谢某在检查油罐后发现油少了,立即向直属库回报,公司派人连夜过来检查,发现少了1000多吨油。
原来赵某身负巨债,不堪重负,想到将中央储备粮合肥直属库存储在本公司的油偷盗出来变卖。一日赵某趁谢某不备,偷偷配了油库钥匙,后夜里多次秘密窃取菜籽油共计1318.8087吨,经鉴定,被盗四级菜籽油单价为6000元/吨,盗窃数额达到7912852.2元。
案发后,赵某连夜潜逃。2015年11月2日,赵某在江西省南昌市被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庭审中,赵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作者:陈婷婷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