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安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涉案犯罪工具及赃款18300元被没收。办案法官介绍,刘某从内地采集孕妇血样寄往香港鉴别胎儿性别非法牟利,这也是我市审理的首起“寄血验子”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系临泉县人,2015年5月至10月期间,刘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于江苏省常熟市青莲塘西浜南村租住的房屋内先后为4名孕妇非法抽取手臂静脉血,冷藏处理后,邮寄至深圳人“悉悉”(另案处理)处,由“悉悉”转至香港鉴定胎儿性别,刘某每次收取5000至6000元不等的费用;与此同时,刘某还利用B超机先后为15名六安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根据胎儿性别,收取500至700元不等的鉴定费用。2015年11月9日,被告人刘某在散发名片过程中被警方抓获。
因六安公安机关首先接到举报并介入调查,案件管辖权最后交由六安司法机关审查,最后在金安区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刘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为获取非法利益,采血邮寄至香港以及利用B超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赃,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金风 程洋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