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刘法官,没有法院的帮助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租金,作为外地客商,霍邱县法院为民办事让我很受感动。”申请执行人卢某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对拖欠外地客商房屋租金的老赖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老赖慑于法律威严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原来王某租用福建商人卢某、王某某位于霍邱县城关镇繁华地段的商铺用于商业经营,王某未按租赁合同按时支付租金,卢某多次向王某要求支付租金未果,卢某遂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支付房屋租金。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法官后多次督促被执行人王某,王某以资金紧张为由予以推脱,承办法官多次告知其法律责任,王某始终不以为然。为维护法律威严,承办法官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强制清退王某商业经营的设备、物品。强制清空公告张贴后,王某得知法院正在组织力量强制清退,迫于舆论和法院压力,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与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天履行完毕。
(作者:刘涛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