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5月,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连生率调研组到市法院、裕安区法院、金寨县法院,详细了解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受理情况,围绕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影响,行政应诉情况以及败诉案件责任追究情况等进行调研。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公正及时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六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指出,做好今后一段时期行政审判工作,要在增强法治理念、坚持公正司法、强化司法监督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改进行政审判工作。
会议建议,一是优化行政审判工作环境。充分发挥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六安中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信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宣传,提升出庭应诉能力,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办事,遵守法律。同时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敬畏法律、尊重法律、信仰法律的良好风气。二要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各级法院和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完善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刚性规定,通过建立健全通报、反馈和考核机制等方式,把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建立健全内部衔接运转机制,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积极稳妥推进裁执分离,着力破解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难问题。三是完善行政审判结果运用。继续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坚持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尽快建立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把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四是强化审判工作保障。各级政府要理解、支持和保障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完善法院与政府及其部门良性互动机制,共同提高执法、司法水平。全市法院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水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行政审判任务的客观需要,尽快充实行政审判力量,确保行政审判工作质量;要持之以恒地推进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和能力;要强化办案责任意识,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健全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审议意见,切实增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幸福六安、法治六安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刘莹洁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