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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劝告非法种植罂粟 法盲获刑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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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8-0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家住舒城县五显镇的舒某某听说罂粟泡酒可以治疗咳嗽,于是从他人那里借来罂粟种子,在自己门口的花盆里和承包经营的水田中种植罂粟种子。后来罂粟种子成活,数量较多,同村一位村民廖某某种地时发现舒某某种植的罂粟,好心提醒舒某某种植罂粟是违法的,应当立刻铲除。舒某某文化水平较低,不了解法律,认为自己种植罂粟不是为了贩卖,不会受法律制裁,将廖某某的善意劝告当做耳旁风。
2016年4月29日,因为舒某某与他人产生邻里纠纷,民警上门进行调解,发现了舒某某门口种植的罂粟,立刻将这些罂粟铲除,并将舒某某带回公安局问话。舒某某交代自己在承包经营的水田里也种植了罂粟,民警立刻前往水田中将剩下的罂粟全部铲除,经过清点种植的罂粟原植物达800多株。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舒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舒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庭审中,舒某某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自己因为不懂法律而遭致惩处,心里十分后悔,希望法院能够宽大处理。2016年8月2日,舒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舒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公安机关扣押的罂粟原植物予以没收并销毁。

(作者:俞仲康 方莉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